根据《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鲁发改环资〔2024〕657号)文件要求,我公司委托青岛意朗节能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编制单位”),对板式换热器、板片及胶条生产项目开展节能验收并编制报告。编制单位于2025年12月26日组织节能专家完成项目节能验收,形成验收意见,并据此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。
一、项目建设情况
项目于2025年5月15日开工建设,2025年11月7日竣工,2025年11月15日试生产。
项目建设内容:本项目投资10000万元,占地面积19228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20794.48平方米。项目主要生产系统建设板式换热器生产线、板片生产线、胶条生产线;辅助生产系统建设变配电系统、给排水系统、冷却循环系统、照明系统等;附属生产设施租赁青岛成宝网绳有限公司厂房,包括2座1层生产车间、1座2层生产车间和1座3层办公楼。
项目设计产能:本项目建成达产后,可形成年产板式换热器2000台、板片10万平方米、胶条500万条的生产能力。
二、节能验收情况
1.项目建设方案、主要用能工艺、主要用能设备、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与项目备案文件和节能审查基本一致。
2.通过对项目实地查验,并对设备进行能效水平评价,项目选择的用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,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淘汰落后设备,与节能审查基本一致。
3.项目计量器具配备情况基本符合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和通则》(GB 17167-2006)的要求。
4.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445.56吨标准煤(当量值)、4741.61吨标准煤(等价值),较节能审查的3492.60吨标准煤(当量值)、4946.26吨标准煤(等价值)降低1.35%、4.14%,未超过节能审查批复值(承诺值的10%),符合要求。
5.项目胶条和板片及板式换热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为0.67千克标准煤/条、44.82千克标准煤/台,较节能审查的0.68千克标准煤/条、55.04千克标准煤/台分别降低1.47%、18.57%,符合要求。
6.项目年碳排放总量为12533.38吨二氧化碳,未超过节能审查批复值13224.28吨二氧化碳,符合要求。
三、节能验收结论
项目节能验收结论为“合格”。
公示期: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5日。
青岛瑞普特节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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